服务热线:0531-88150660 联系站长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法规查询
关键字  
包含内容
相关链接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完善考评结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2006-3-23 10:40 查阅 235 次 
 


济人字【2006】23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科学人才评价机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从2006年起,将对全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实行的考评结合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实行考评结合评价办法以全国、全省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科学的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机制,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分类科学的评价标准为目标,通过营造公正评价、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的良好氛围和环境,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一线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标准条件

考评结合是指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的制度。

2006年起根据系列(专业)的不同特点要求,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系列(专业),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申报,并按照“先行试点,逐步展开”的原则,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逐步扩大实行范围:

(一)学术性、技术性、专业性或通用性强,具有可比性;

(二)可以制定具体的细化和量化标准条件;

   (三)岗位职责任务清楚、明确,不易混岗。

三、人员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报考专业考试:

(一)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市属评审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达到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量化赋分标准;
(四)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四、考试结果的使用

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考试,主要测试申报人的实际学识和业务能力水平,并由市人事局颁发《专业考试成绩单》,考试成绩作为各评委会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标准和条件。

(一)2006年卫生副高、正高,档案中级,新闻中级,图书资料中级,建筑工程中级、副高5个系列(专业),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申报,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成绩单有效期为3年。

(二)其他系列(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年最低申报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成绩单有效期为3年,达到当年最低申报分数线以上合格分数线以下者,成绩单当年有效。

专业考试成绩达不到上述标准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各系列(专业)原来已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其专业考试成绩有效期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为使专业考试成绩具有可比性,卫生系列人员当年参评时,往年已参加专业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单》在有效期内,其专业考试成绩按原始分参加评审,进行综合评价。

(三)为贯彻落实科学的人才观,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四不唯”原则,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专业年限较长、业绩突出,且符合规定的破格条件人员,也可参加专业考试。



                              济南市人事局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
              

 
 
收藏 | 推荐好友 | 评论 | 查看评论 | 打印 | 关闭窗口
 
业务简介 | 办事程序 | 人才测评 | 人才培训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2005 历下区人才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历下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解放东路71号203房间 邮编:250013
  电话:88150660 投诉中心电话:88150690
  技术支持:齐鲁八达 © 2005 QLBD.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