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毕业生持此就业的有效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和户口。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得自行涂改、撕毁报到证。丢失报到证的,持报到证副本(在毕业生档案存放)、丢失作废登报声明到原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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