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为提高办事效率,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搭建方便快捷的互动平台,从2006年开始,山东省毕业生就业手续全部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济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开户
没有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民营企业应首先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档案代管开户手续。
用人单位登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或“济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jns.sdbys.cn)进行预注册,依次点击“单位注册—→省内单位—→接收”,进入省内单位注册界面,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其中,民营企业是基层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点击“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为本单位代理人事档案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全称。
预注册完成后,按照提示,认真记录用户名和登陆密码,打印申请表,加盖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民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为档案代理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持有关资料(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以上两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以上两个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开户手续。
二、维护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开户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进入界面后点击注册信息维护,维护基本信息,为安全起见一定要修改密码。
三、与省内高校毕业生签约流程
1、发布招聘信息:依次点击招聘信息管理—→发布招聘信息,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后,点击信息上报。如发现招聘信息没有及时审核,先电话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87081605),之后联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电话:87081629)。毕业生看到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后投递电子简历。
2、检索毕业生信息:用人单位运用简历过滤设置功能或在已收简历中查找满意的毕业生电子简历,点击批量放入收藏夹,将毕业生简历置入人才储备库。
3、发送签约邀请:在人才储备库中,选中达成意向的毕业生,点击签约邀请。
4、上级主管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毕业生应约后,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已签协议书。如发现没有及时审核,电话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87081605)。
5、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审核后,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鉴证。如发现没有及时鉴证,电话联系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电话:87081629)。
6、打印就业协议书:鉴证完成后,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后,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各留存一份。
7、档案管理部门查收档案。
四、与省外高校毕业生签约流程
1、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纸制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登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依次点击就业协议书管理—→录入外省协议书,将协议书内容录入到信息网上;
3、持纸制就业协议书到上级主管部门或代理部门盖章,并在网上审核通过;
4、盖章审核后,持纸制就业协议书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并在网上鉴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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